二楼往一楼渗水维修竟收“开门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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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1日04:01 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4月10日讯(记者 魏鹏 通讯员 陈升)竟有如此怪事!二楼往一楼漏水,房产商到二楼进行修理时,住户竟要求维修人员交纳1000元“开门费”。 2001年4月,韩先生购买了山东淄博市张店区教师新村一楼的一套住房,经过装修和办理交接,2002年2月住进了新房。今年2月4日,韩先生发现餐厅东墙屋顶有渗水现象,他立即将情况通知了小区物业管理部门。随后,物业管理部门联系到房产商前去调查,确认是二 经过消协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昨天,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房产商同意补偿二楼住户500元和维修期间的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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