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欠贷款 村民背黑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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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1日04:01 新文化报 | ||
本报记者 杨威 实习记者 谢科研 长春市双阳区小龙村村民杜中林今年2月想在信用社贷款,但被信用社告知,他有1万元陈欠还没还,所以不给贷。这时老杜才知道,1998年,村委会用他的名章贷了款。他找到村委会,村里承认此事,但钱暂时还不上。贷款期就要过去了,9日老杜委托儿子来本报反映此事。 农民:欠钱不还 我咋办? 9日,记者赶到长春市双阳区小龙村,见到了正为春耕发愁的老杜。他告诉记者,如果不是去信用社贷款,还不知道别人用他的名章贷款。找到村委会,村支书李军承认当时私刻他的名章贷款1万元,钱是村里用的,村里会慢慢还上的。为了让老杜放心,村里还给老杜出了一份证明。证明上写有:“1998年1月21日我小龙村集体还农业税利用二社杜中林名贷款1万元,村上账有此数,款没还,当时贷款杜中林本人不知道。”下面署名是小龙村,公章为“长春市双阳区平湖街道办事处小龙村村民委员会”,日期为2003年3月10日,下面还有:当时经手人李军、李洪德、张玉丰。旁边还写着一行小字:对于私自刻章,杜中林本人不知道,经手人李军。记者看到,在李军两字上,有一手指印,老杜说,这是李军按的。 信用社:有陈欠不能再贷款 记者与平湖信用社主任刘和军取得了联系,他证实了老杜的说法。他说,当年对贷款规定不是很严,拿名章就能贷,小龙村村委会拿着很多人的名章来贷款,盖的是村里的公章,现在,贷款还有十几万元没还上。刘主任说,个人的名下有陈欠,就不能再给他贷款了。 村委会:当时常用村民名义贷款 记者见到了当时贷款的经手人——小龙村村支书李军。他说,1998年,村里曾用6个人的名义贷了6万元钱,一是用来还农业税,另一个是补偿因为水库淹地给农民造成的损失。但老杜的名章不是他私刻的,是老社以前留在村里的,事后还给了老杜,他应该知道这事。当时村里没有经济来源,经常用村民名义贷款,村里使用。现在村里没钱,只能等秋天再还。李军承认给老杜开了证明,但私刻名章的说法是随便写的。 街道办事处:一定保证农民备耕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长春市双阳区平湖街道办事处白主任,他告诉记者,此事已经调查过,得知这笔款不是杜中林个人行为,已经对李军进行了批评。现在办事处对此事十分重视,并表示一定帮助村里尽快还款,保证不影响农民备耕。 警方:此行为涉嫌贷款诈骗 老杜告诉记者,他已将此事向警方报案。 9日,记者与经办此案的双阳区刑警一中队队长王晓东取得了联系。他告诉记者,警方已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初步确认,1998年小龙村用15个村民的名义从平湖信用社贷款15万元,当时在信用社的立项是为了给农民搞养殖,但实际用途并非如此,这笔贷款至今未还。 新《刑法》颁布后规定,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导致贷款还不上的,这种行为是贷款诈骗。因此,村里的行为已经涉嫌贷款诈骗,但此案还需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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