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宣传工作:让依法诚信纳税的观念深入人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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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1日13:16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4月10日讯(记者韩燕荣)中宣部、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在京联合召开了全国加强税法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进一步加强税法知识宣传教育,推动税法普及工作,在全社会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的观念,促进依法治税,交流了经验,进行了部署。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会上讲话。 张福森在讲话中指出,加强税法宣传,促进依法治税和诚信纳税,是实践“三个代表 谢旭人指出,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举措,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治本措施之一,也是提高税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途径。谢旭人要求全国税务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普及税法知识作为税收工作中一项带有基础性、长远性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工作安排。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的要求,把纳税服务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税法宣传与文明执法、纳税服务结合起来,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谢旭人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加强税法宣传与整个税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依法治税,加强管理,深入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加强经济发展和税收趋势的分析和预测工作,抓住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征管,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宏观调控作用,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强化税务稽查,加大对偷、逃、骗税案件查处力度,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纳税人。 会议由中宣部副部长高俊良主持。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钱冠林、司法部副部长胡泽君、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以及中宣部、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领导和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局)、税务局的领导在各分会场出席了会议。山东、北京、河南和深圳等地税务和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发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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