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尽快开展相关立法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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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1日13:16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4月10日讯(记者韩乐悟)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的官员今天在京表示,排污权交易政策在我国受到中央、地方环保部门和各地企业的普遍重视和肯定。这项意义重大、稳步发展的市场化环保政策在未来几年内将得到重点推广,并将纳入到国家管理体制中。有关专家表示,建立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政策体系的管理及技术支持体系,是今后一段时期排污权交易项目工作的重点,而迫切工作之一是尽快开始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的立法工作。 在国家环保总局和美国环保协会此间共同举办的“排污权交易在中国”媒介见面会上,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大气处李蕾处长说,此项目实施的重要目标,就是寻找一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经济杠杆的作用促使企业主动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以最小成本实现减排目标。 据了解,此项示范工作包括上海、江苏、山东、河南、山西、天津、柳州几省、市及中国华能集团股份公司,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示范项目得到了国家环保总局和示范省、市、环保局的主管领导的重视,同时,吸收了各级环保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所涉及专业的技术人员、主管部门及电力行业的人员参加。此组织结构保证了示范工作能够同时得到政府和企业的支持,也保证了示范工作中制定的管理和技术条例能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并且有可操作性。 据介绍,排污权交易政策在中国已广泛地为政府、企业、相关管理及技术人员所认知和接受。据对二氧化硫控制区60余家企业的调查,84%的企业都通过各种渠道对排污交易有了不同程度的了解。目前,示范省市都已在积极征求企业及有关部门意见的前提下,编制了地区性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配方案》,完成了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工作,编制了示范省、市二氧化硫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在环保部门和中外专家组的指导下,各地皆计划进行排污权交易的实例。 实践证明,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及排污权交易是当前最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之一。为了进一步加大总量控制和排放许可证的工作力度,专家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出台有关总量控制和排放许可证制度的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以利于地方政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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