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整治公安违纪 开展“三项治理”成效显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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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2日01:3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海口四月十一日电(吴璇) “严防刑讯逼供、严防违规配备和使用枪支、严防违法采取强制措施”,海南省公 安厅贯彻落实公安部有关“三项治理”的规定,整治公安执法违纪行为成效显著。 记者今日从海南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以来,海南省公安部门对佩带使用枪支管理人员的资格进 行审查,全省先后三次开展公务枪管理使用清查行动,收 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明运在会上表示:为尊重和保障人权,海南省公安厅对留置室管理使用中存在的 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限期整改和关闭了不符合规定的置留室。今年,该省将按照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实施留置规定》, 重点整治滥设留置室、超范围和超时限留置盘问、留置室硬件设施不符合规定和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疏于管理等问题 。 据悉,海南省公安机关还开展了“回头看”工作,对各单位近年办理的刑事案件、扣押赃款赃物、收取保证金、办理 群众来信、查处民警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了清理,查处了海口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赵琳、白沙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何敦明等一批腐 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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