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判定我国首例脑死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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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2日10:31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心脏死亡”不再成为人死亡的惟一标准,“脑死亡”已成为宣布人死亡的新依据。10日,在家属同意 下,武汉同济医院专家按照世界医学权威机构对于脑死亡的定义和卫生部脑死亡起草小组的最新标准评估,在中国内地首次以 脑死亡标准,宣布一脑干出血的毛姓患者为正式死亡。有关专家指出,这标志着中国社会开始逐步接受脑死亡这一全新概念, 将有力促进中国临床脑死亡的立法工作。 据介绍,脑死亡是指以脑干或脑干以上中枢神经系统永久性地丧失功能为参照系而宣布死亡的标准。脑死亡有别于“ 植物人”,“植物人”脑干功能是正常的,昏迷只是由于大脑皮层受到严重损害或处于突然抑制状态,病人可以有自主呼吸、 心跳和脑干反应,而脑死亡则无自主呼吸,是永久、不可逆性的。 中国以往临床经验判断死亡的标准是心脏停止跳动,自主呼吸消失,血压为零。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病人的心跳、 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都可以通过一系列药物和先进设备加以逆转或长期维持。但是如果脑干发生结构性损伤破坏,无论采取 何种医疗手段最终都发展为心脏死亡。因此,与心脏死亡相比,脑死亡显得更为科学,标准更可靠。 目前世界上已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陆续建立了脑死亡标准,一些国家还制订了相应的脑死亡法。中国在这方面相对 滞后。有专家指出,一个已经脑死亡的患者,发展到心死亡,平均约有7天时间。期间,医务人员不得不进行大量无效的“抢 救”工作,而一个脑死亡者,每天要花数千元钱以维持呼吸心跳。这种做法既不科学,也无价值。另外,从器官移植的角度来 说,脑死亡后的病人有一段时间脏器血液循环还未停止,此时实施器官移植手术易成功,可以捐献出来拯救别的生命。 近几年,中国在脑死亡立法上取得了一定进展,不少专家、学者多次呼吁建立脑死亡法,中华医学会、中华器官移植 学会已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两次全国性的讨论,国家卫生部也先后6次讨论、修改《中国脑死亡诊断标准》。 左图:专家正在做脑死亡的最后判定。(《楚天金报》供图) 事件 3月22日,武汉市东西湖新村61岁的毛金生先生,跟家人一起看影碟时,突然头昏、冒冷汗,不久昏迷,家人将 其送入当地医院抢救,次日早晨,又将其转入同济医院,被诊断为脑干大出血。第二天下午5时,毛呼吸心跳突然停止,进入 深度昏迷。仪器显示,他的脑电波已消失,脑部血流停止。用了呼吸机和相关药物后,心跳虽恢复到130到140之间,但 瞳孔一直是放大的。神经内科卜碧涛医生介绍,从临床上看,患者已进入脑死亡,不再有生还可能,但由于脑死亡标准尚未进 入临床实施阶段,抢救工作仍要继续。 但是,实施脑死亡诊断标准必须得到毛先生家属的同意。让医生们感动的是,毛先生的亲属听完医生解释后,含泪说 :“虽然我不懂科学,但我相信科学……我同意实施脑死亡诊断标准。” 根据我国卫生部脑死亡标准起草小组制定的《脑死亡判定标准》,脑死亡有三项重要指标:深昏迷;脑干反射消失; 自主呼吸停止。 3月25日下午4时21分,脑死亡协作组负责人陈忠华教授、神经内科张苏明教授以及心脏、麻醉等科室的数十位 专家,再次来到毛先生病床前,为其实施第二次脑死亡诊断标准。但种种测试显示,毛先生的脑干功能已完全丧失。 下午5时30分,专家们在对各种测试结果进行仔细研究后,纷纷在死亡诊断书上慎重签名。 当晚9时35分,在毛先生亲属的目光下,医生们再次为毛先生做了诊断测试。其结果和5小时前一致。怀着悲痛的 心情,患者30多位亲属在同意书上签字:“同意拔管、同意录像”。 3月25日23时05分,亲属们看着医生停止了毛先生的呼吸帮助设备。21分钟后,毛先生心跳完全停止。 据《楚天金报》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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