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19天连杀14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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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3日03:49 北京晨报 | ||
恶魔刘井仁被判死刑 晨报石家庄专讯11日下午在石家庄藁城、无极等地制造了一系列抢劫杀人案的“杀人魔”刘井仁被送上法庭一 审被判死刑。 今年2月3日起石家庄藁城、无极等地连续发生一系列抢劫杀人案在石家庄及全省 11日下午1时许庭审开始。检察机关指控刘井仁犯抢劫罪、侮辱尸体罪。2003年2月3日至2月21日被 告人刘井仁分别在藁城市、无极县以及被告人原籍吉林省辽源市境内连续实施7起抢劫犯罪致14人当场死亡劫得现金及 财物总价值1260余元并对其中一些被害女性尸体进行侮辱。此外刘井仁还于2001年2月10日在吉林省东辽县抢 劫杀死一名妇女。 法庭当庭宣判刘井仁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 徒刑3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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