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协:邮购商品广告泛滥 质量欠佳服务太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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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3日10:30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4月13日电(记者俞丽虹) 塞进信箱、夹入报纸、甚至“藏”到银行信用卡对账单的信封里,如今各类 邮购商品的广告宣传单真可谓无孔不入。而上海市消费者协会的一项最新统计显示,邮购商品普遍存在质量欠佳、服务太差等 问题,消费者投诉量激增。 据上海市消协统计,今年1至3月,上海市各级消协共受理邮购类投诉78件。消费者投诉的焦点主要集中在邮购商 品不能按时送达、商品质量欠佳、商品和广告宣传严重不符、经 与传统店铺销售相比,邮购方式具有异地交易的特征。因此,在收到货物之前,消费者难以对商品进行比较、鉴别和 挑选,而只能根据销售商的广告内容进行判断。根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营者以邮购方式销售商品, 应当保证商品的外观、质量及性能与广告宣传一致;如果商品与广告宣传不一致,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天内,可以要求 经营者退货。但由于邮购商品的特殊性,使得此类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较为困难。 上海市消协因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邮购商品应尽量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知名度较高的邮购公司;对于销售商的 广告宣传不可轻信,要理智消费,避免买到假冒伪劣或质次价高的商品。一旦发生邮购商品被骗等情况,消费者应及时向各级 邮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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