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盗版分子送上法庭 音像市场扛起反盗版大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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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3日10:44 法制日报 | ||
编者按从1999年开始,文化部决定每年开展一次全国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至今已连续开展了四届。经过几年的努力,自觉抵制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观念在社会公众中广泛传播,为科技文化创新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的全国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周活动时间为4月13日至19日,活动主题为:把盗版分子送上法庭。 此次全国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周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 把盗版分子送上法庭音像市场扛起反盗版大旗 中国音像业在改革开放以来获得迅猛发展,已成为我国文化产业的一支生力军。目前我国共有音像出版单位292家,复制加工单位约300家,批发单位约2000家,零售、租赁单位11万家,基本形成了包括制作、出版、复制、进出口、批发、零售、租赁等门类比较齐全的产业体系。2001年全国共出版录音制品9526种,出版数量1.37亿盒(张);出版录像制品11445种,出版数量1.44亿盒(张)。目前,我国音像制品的年销售额约为80至100亿元,直接就业人员近30万人。音像制品的生产和销售近年来呈现逐年增长势头,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1989年以来,在国务院的领导部署下,中国各级行政、公安、司法机关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扫黄”、“打非”集中行动。仅1994至1999年五次集中行动,即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4亿多件(其中盗版占90%以上)。1996年以来,打击盗版音像制品成为我国政府文化市场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1996年,我国全部关闭了5000多家非法激光视盘放映厅;1997年以来,我国政府开始实行奖励举报制度,开展深挖非法光盘生产线的行动,迄今为止我国已查获137条从境外走私进入我国的非法光盘生产线;2000年起停止发展录像放映业并将在2006年前取缔录像放映业;1999年至2001年,我国取缔、关闭了277个违法音像制品集散地的音像集中经营场所,涉及业户8600户;从1999年开始,我国连续开展了四届以反盗版为主题的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周活动,这项活动对于普及和提高公民自觉抵制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起到了重要作用,“经营盗版违法,使用盗版有害”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 2002年上半年,文化部再次部署了音像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继续深入打击盗版活动。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全国共出动执法检查19.9万余人次,检查音像经营单位11.7万家次,取缔无证经营摊点10607个,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0713起,吊销许可证3550个,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252起,收缴违法音像制品达4344.7万盘(张)。2002年文化系统收缴的违法音像制品达9000多万盘(张)。 打击盗版特别是打击有组织的盗版犯罪是一项世界性的难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中国实施“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并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加大打击侵权盗版的力度,首先是维护中国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自身需要,也是中国应当履行的国际义务。中国政府愿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通力合作,不断加大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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