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制定反恐防范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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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3日12:01 南方日报 | ||
    2003年04月13日 我国制定反恐防范措施四小时启动核恐怖应急预案 北京消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核恐怖”不仅仅是悬在美国人头上的达摩克 利斯之剑———为防患于未然,中国业已制定防止核恐怖的医 前天,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主任苏旭博士向记者介绍,鉴于国际反恐形势逼人,国家卫生部已经制定《卫生部 处置核和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预案》、《卫生部处置核和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应急和防范措施, 并于年初颁布,以加强中国应对核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根据规定,一旦发生核恐怖嫌疑事件,发现人或发现单位应 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和卫生部门,当地政府在迅速派人前往现场判明是否属于核恐怖袭击事件的同时,4小时内逐级上报公 安部和卫生部,并由国家有关部门根据核恐怖事件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为应对核恐怖事件,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 专门成立了一支核或辐射突发事件医学救援小分队,一共12人,分为两个行动小组,队员均是核辐射防护和放射病救治方面 的中青年专家。救援小分队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一旦接到出发通知,队员们将以最快速度赶到核事故研究中心集合,并在最短 时间内携带各种专业救援设备到达核恐怖事件发生现场,指导和帮助当地展开救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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