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一公安局长引咎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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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3日12:14 南方日报 | ||
    2003年04月13日 连续两年执法质量考核不达标永州一公安局长引咎辞职 长沙消息湖南省公安厅近日决定,由于连续两年执法质量考核不达标,责成永州市蓝山县公安局局长唐某引咎辞职。 蓝山县公安局在2001年的执法考核中,被评为不达标单位。在去年的考评中,检查组发现蓝山县公安局当年办理 的35起刑事案件中,有8起不合法,占了23%;54件刑侦案件中,12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不符合法定程序。存在 的种种执法质量问题,使县公安局在去年的考核中再次不达标。根据湖南省公安厅内部执法监督考核机制,连续两年不达标的 执法责任人,要引咎辞职或商请任免机关给予免职。目前,湖南省公安厅已责成该局局长于4月30日前辞职。新华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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