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协议昨天作出首例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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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3日17:5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邢树敏曹晶晶)目前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可以不用去法院打官司而在街道的调解委员得到具有法律效 力的调解书。昨天下午,本市首例这样的民事调解达成。家住花市社区的王小姐在崇外街道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与哥哥自愿 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王女士依法顺利得到了应得的4万元拆迁款,一场持续三四个月的拆迁纠纷案未上法庭就得到圆 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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