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结果显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为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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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3日20:2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13日电(记者刘诗平)一项最新的研究结果显示,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测定,我国是发展中的市场 经济国家,而不是一些国家所视为的“非市场经济国家”,2001年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为69%。 商务部(原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委托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所做的《2003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 》日前完成。这项研究从我国经济现实出发,同时考虑指标的国际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所所长李晓西说,这项研究给出的判断以是否达到市场经济标准,60%是一个临界水 平,中国达到69%的市场经济水平,无疑是市场经济国家。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局长王世春说,是否市场经济,是反倾销调查确定倾销幅度时一个重要的概念。目前,被视 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已成为我国在应诉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中的一个重要难题。这项成果对继续扩大我国的对外贸易和谋求 公平公正的贸易地位将产生积极影响。 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在1995年至2002年6月间全球发起的1979起反倾销调查 中,我国为278起,占14%。反倾销应诉案件总体平均胜诉率仅为35.5%。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对我国目前的经济体 制做出认定已成为当务之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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