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探宝遇迷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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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4日03:18 北京晨报 | ||
昨天,读者冯先生向本报96101热线反映,打工者胡某等人近日在海淀巴沟村一工地挖出30个金元宝、100 个银元宝、90多块银元及一封遗书,想委托他保管。于是,本报记者以买主的身份与胡某见面。 晨报讯(实习记者焦立坤刘志宏)昨天,通州读者冯先生向本报反映,有人挖地基时挖出金元宝及其他一些文物,并 想委托他保管。 记者赶赴通州,冯先生告诉记者,几天前他认识了在京打工的胡某等人。胡某告诉他,三四天前他们在海淀巴沟村某 工地挖地基时挖出了30个黄澄澄的像小船一样的东西。其中一个送到银行鉴定“证实”为含金量达到99%,是地地道道的 金元宝。除30个金元宝之外,还有100个左右的银元宝、90多块银元以及一封遗书。胡某还当着冯先生的面锯了金元宝 的一个小角。 记者看到了胡某锯下的那一小块“金子”和一块银元。记者辨认了一番,小块确是金子不假。冯先生约见胡某后,记 者便以买主身份与胡某商讨买卖。胡某见有生人似乎不愿多说。记者说想看看整个的金元宝以鉴定真假,胡某推说没带。当记 者问及发现的全过程时,胡某只说是当时他们同事六人一起挖地基发现的,工地其他人都不清楚。在记者再三追问下,胡某只 透露工地是在巴沟村一带,并开始怀疑记者的身份。 记者以联系朋友为名立即拨打“110”。起了疑心的胡某二人妄图甩掉记者,于是利用熟悉地形的优势与记者玩起 了捉迷藏。胡某二人走大街、穿小路,越走越快,执意甩掉记者。二人趁着记者打电话的时机,快速溜进一家大型建材市场。 记者与赶到的民警一同仔细搜查,二人已逃之夭夭。 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宋所长强调,根据相关规定,在建设工程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立即报告,不得哄抢、 私分、藏匿。任何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文物研究所对此事十分关 注,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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