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会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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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4日11:28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曹丽娟)为进一步落实好再就业扶持政策,从4月初起,省会开始陆续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 据介绍,这次的《再就业优惠证》发放范围和发放对象分四类。一是仍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或协议期满已出中心但未解除劳动关系,且仍未再就业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二是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尚未就业的原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三是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 因为这次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和《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劳动部门严把认定、发放关,实行了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公开监督。对于凡不符合发放条件或申领手续不全、证明材料不全的,一律不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决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另外,对于不负责任滥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据悉,为规范管理,这次的《再就业优惠证》实行了市代码+县(市、区)代码+发证数量3层九位数的统一编码,并采用了微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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