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死人致敬向活人致敬-评中国首例“脑死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4日12:06 沈阳今报 | ||
尽管科学的进步、伦理的进步、立法的进步,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我坚信进步是历史的必然。而推动这种进步,就需要智识者理性的勇气和自身的实践。 今报特约评论员徐迅雷 公元2003年2月25日23时,中国首位脑死亡患者诞生。——没错,是“诞生”。死就是 据4月12日《北京青年报》报道:武汉一市民——毛先生被宣布为中国首位脑死亡患者,4月10日,做出这一诊断的武汉同济医院正式向外界披露这一消息。这个消息是重要的。披露这个消息是需要勇气的。尽管我相信,实际上毛先生肯定不是真正的“中国首位脑死亡患者”,在过去的死生实践中,类似毛先生的情景一定发生过,但毛先生毕竟是被正式认定的“首例”,这样的首例是有象征意义的,这样的首例是值得尊敬的,这样的首例是会载入史册的。 “脑死亡”是一种科学;确立脑死亡,更是一种进步。根据我国卫生部脑死亡标准起草小组制定的《脑死亡判定标准》,脑死亡有三项重要指标:深度昏迷、脑干反射消失、自主呼吸停止。武汉的毛先生就是这样的状况。必须强调的是,脑死亡不是一种个人的推测,简单的诊断。由此不得不再提刘海若。香港凤凰卫视节目主持人刘海若在英国不幸遭遇车祸,有英国医生怀疑她已经“脑死亡”,最后是回国后在北京宣武医院,由神经外科教授凌锋经过精心治疗将她“从鬼门关拉了回来”。此事让许多反对脑死亡的人似乎找到了最有力的事实依据——差点将刘海若夺命的不是车祸而是脑死亡!其实,一个简单逻辑就是,像刘海若这样可起死回生的情况就不是脑死亡,而脑死亡就不是像刘海若那样能起死回生的情况。英国医生的怀疑仅仅是个人的怀疑。 向武汉的毛先生致敬。因为他是我国被实施脑死亡诊断标准而“致死”的第一人。因为他的死促进了脑死亡立法的生。他默默无知中为人类科学事业作出了奉献。 向确定毛先生死亡的医生致敬。参与抢救毛先生的医生之一、脑死亡协作组负责人陈忠华教授,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脑死亡立法。听听他解释:人在脑死亡后,心脏仍可以依靠机器和药物维持。但如果患者大脑全部功能不可逆并永久性丧失,也就是脑部神经死亡后,就不可再生。所以,脑死亡就意味着人的真正死亡,脑死亡比心脏死亡更科学。 向“同意批准”毛先生去世的毛先生的亲属致敬。因为实施脑死亡诊断标准必须得到患者家属的同意,而毛先生的亲属听完医生解释后,含泪说:“虽然我不懂科学,但我相信科学……我同意实施脑死亡诊断标准。” 尽管科学的进步、伦理的进步、立法的进步,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我坚信进步是历史的必然。而推动这种进步,就需要智识者理性的勇气和自身的实践。
订新闻冲浪 关注重大事件 新浪万千新闻任你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