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一恩爱夫妻被迫“闪电式”离婚复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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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4日13:51 新桂网-南国今报 | ||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4月14日讯(记者洪静)广西省柳州市的贺女士(化名)万万没有想到,为了贷款买房,她与丈夫这一对恩爱夫妻被迫“闪电式”地离婚、复婚——头天下午办离婚,次日早上办复婚。 今年年初,贺女士拿着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委托一房开公司到银行办理贷款买房手续,没想到无法办理。银行方面称,贺女士结婚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与身份证和 接待他们的一位女工作人员说,这事与民政局无关,要改,只能去找派出所改动户口本和身份证。夫妻俩找到辖区派出所,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觉得奇怪:明明是结婚证上出错,为什么要改户口本和身份证? 夫妻俩再次找到柳北区民政局,民政局方面坚持己见,把他们又一次推给派出所。贺女士和丈夫来回奔跑多次,两个月过去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而房开公司又在催促他们尽快办理购房手续。 他们心急如焚,再次找到柳北区民政局,强烈要求他们更正错误。可对方依然表示爱莫能助。不过这次没有把他们推向派出所,而是授了一“锦囊妙计”:先离婚,再复婚,新结婚证上的出生日期就可以同户口本身份证一致了。夫妻俩觉得好荒唐,但工作人员认真地说,这是唯一的办法。迫于无奈,夫妻俩只好听此下策,请求民政局帮他们办理离婚。谁知工作人员又说,结婚证上的日期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不一致,也不能办理离婚,要办就去法院办。 两个星期前,贺女士与丈夫来到城区法院办理离婚,当法官问及他们离婚理由时,他们哭笑不得,只好一一相告。法官也觉得不可理喻,但还是给他们办妥了离婚手续。次日上午,贺女士又与“前夫”拿着相关资料,找到柳州市城中区民政局,重新登记复婚。 拿着新的结婚证,贺女士终于办理了贷款买房手续。夫妻俩百感交集:“没想到结婚证一个小小的错误,本来举手之劳的事情,却要人离婚再复婚,弄得我们心力憔悴。”作者: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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