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利惠及每个选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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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4日15:19 南方都市报 | ||
蒙大奇 浙江台州黄岩区人大代表的选举中,3名候选人不惜耗资数十万元公开在选民中买选票,且“成交”率达80%,对这一起贿选事件,有评论指出,有人总是抱怨政治民主程度不够,当民主成为了自己权利的时候却又不珍惜。人的素质、觉悟决定着他的民主、参政意识。各地披露的贿选案大多发生在农村,不能不说与农民的受教育程度和参与意识直接相关。 农村选举中“十元贱卖选票”、贿选人大代表的事情屡有发生,似乎就得出了这样的一个怪论:选民素质决定着民主程度。然而,这种说法多少有些不负责任,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原因在于选民让渡出自己权利的时候,权利并没有惠及到普遍选民,寄希望于权力的期望值不如卖掉选票来得实惠,来得直接。 井冈山时期农民的选举是依靠黄豆黑豆进行投票,因为那时的农民都不识字,这种原始的“草根民主”的选民素质怎样不说已明,但是却获得了农民的空前支持,原因在于他们的民主参与能够为自己换来翻身解放,能够兑现成直接的利益。民主不是什么神殿上供奉的神,民主参与的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动机就是自身的利益,这是在古雅典时期哲人就已经阐明的道理。 从现代政治学角度来讲,各种政府机关、各种代表手中的权力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来自于民众将手中的权利的部分让渡,各种权利的集合也就有了权利之上的权力。公民愿意让渡这种权利的根源,不在于外在因素的强制,而在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选举某人为人大代表,是相信他能够履行自己的使命,能够代表自己的利益。最后按照民主中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多数原则,就产生了代表多数利益的代表。因此,出现了80%的选民被贿选的事件,我们不应当去指责我们的选民素质不高、愚昧。 “草根民主”的脆弱不在于选民素质不高。权利没有惠及到普遍的选民,选民对于选票的期望值没能得到实现,这样的话,就不能埋怨农民将选票一卖了之。 要提高农村的民主程度,就应当让权利惠及每个选民,让选民真切地感受到民主带来的好处,从而真正地认真对待手中的民主权利。 陈枫 本版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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