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政府”更需要“阳光市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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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4日15:19 南方都市报 | ||
据《南方都市报》4月13日报道,意在打造“阳光政府”的山东省,日前邀请29名济南市市民列席了省政府全体会议。这次会议的任务是:分析山东省一季度的经济形势,安排部署当前的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对省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报道说“请市民列席如此重要的会议,在山东省还是第一次”,以此说明组织者决心“把人民政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这也是山东建设“阳光政府”的具体行动。山东省政府打造“阳光政府”的创新之举,无疑是令人耳目一新的,不过,也需要避免其间可能产生的程 一是打造“阳光政府”和加快民主化进程的标志,并非仅仅是在“邀请群众代表列席”环节,简单地在“范围和规模”上的扩大。比如这次会议邀请了29名市民列席,下次会议再邀请59名市民参加,便说明打造“阳光政府”的力度又大了几分。恐怕事情远非如此简单,问题是这些市民代表是如何涌现和产生的?谁有资格成为政府“重要会议”的“市民代表”?是领导安排,还是群众推举,乃至定下指标再按行政区划或部门分配。“市民代表”如何产生,其与民众的“关联度”是不一样的。若“市民代表”属领导安排,其与民众的“关联度”就小,若“市民代表”是经群众推举,从市民中来,又到市民中去,其与民众的“关联度”就大。而“关联度”的大小,又直接决定了“市民代表”的“成色”,更决定了市民代表到底能否在民主监督实践中有所作为。 二是列席的“市民代表”,在列席过程中有没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机会和渠道?假如说,邀请来很多位“市民代表”,他们仅有的职能就是“会开而坐、会散而歇”。这样的代表,与其说是代表,实际上却代而不表。作为组织者,就当既请之、则听之。听听他们作为普通市民代表,究竟给政府带来了那些不同意见和建议,听听他们对自己的政府还有哪些期望和要求,并让这些意见和建议、期望和要求,有机会列入“重要会议”的“重要议程”,并跟高层决策者实现双向交流和直接对话。这样的“市民代表”,才不枉代表前的“市民”二字,才能真正起到代表的作用并不辱其使命。 三是“市民代表”所列席的会议,最好是名副其实的“重要会议”。对于广大市民或一般群众来说,会议重不重要,并非仅仅指会议的规格多高,会议有多大的领导出席并讲了话,而是这些会议要议论的内容或议题,跟市民或群众的工作和生活有多大关联。假若邀请来诸多的“市民代表”,却只让其参加些“以会议贯彻会议”的“重要会议”,这些会议规格再高,有再大的领导参加并讲话,“市民代表”除了喝水就是鼓掌,那这些代表跟坐在电视机前的那些普通观众也就没什么两样了。 周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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