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领导干部的权力规范意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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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4日15:19 南方都市报 | ||
南方论谭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4月10日,广东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华元在全省有形建设市场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讲话中透露,广东正着手制定相关纪律条规,凡是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等市场经济活动,不论有无个人经济问题,都视为违纪,要给予纪律处分。从“无论有无个人经济问题”这一点来看,条规将不仅在反腐败领域有重要作用,更对于确 长期以来,少数领导干部在权力意识上存在这样一种倾向,即认为只要自己不“沾钱”、不“以权生财”和“以权谋私”,批些条子方便他人和其他部门,是正常的事情;少数领导干部甚至将批条子视作为自己乡亲服务的一种“义举”,并为自己从没有拿过一分钱自豪,自认是“以权谋公”。广东有形建筑市场新纪律条规的建立,同样是对这些权力规范意识淡薄的领导干部的严肃警告,并形成了制度约束。 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本是从制度上确保领导干部用好权的关键,但似乎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为什么?首先,从情感意义上,社会舆论可能会对没有“沾钱”却违纪违规予以同情,加上领导干部自己的“面子”意识,使一些领导干部放松对权力的规范约束。同时,目前一些地方的反腐败工作也有一些倾向:违反纪律被贪污受贿罪行所遮掩,重对违法犯罪惩罚的宣传,而轻违纪违规的制度处罚的公示,给少数领导干部造成一种错觉,只重视在“廉”字上做文章,却忽视在“权”字上约束自己。最近新闻报道的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受贿案,有这样一个事实:李嘉廷履任时,为挽救某钢铁厂,曾大笔一挥,要求云南所有公路桥梁建设的钢材均从该厂购买,从而一举挽救了该厂。这一行为在新闻中没有提及是否违规违纪。可以假设一下,如果李嘉廷不“沾钱”,可能至今依然被认为是“救死扶伤”之举。但是,这种权力意志下的指令其实完全超出了其权力允许的范围,人为损害了市场买卖的自由化准则,不仅不能从体制上救活这个厂(李嘉廷事发后,这个厂重新陷入困境),同时也对其他钢铁厂造成了事实上的政策不公。 公共权力的正当性,实际上就是公共权力的程序与内容契合规范。不同的公共权力和社会事务,有自身的服务界限,体现出不同的公共价值与社会标准,不能互相干涉。批条子、打招呼其实就是运用权力,对于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公共权力或社会事务发挥影响,不仅干涉了它们的常态运转,而且造成相当人客观上的不公。因此,不管领导干部本身廉洁与否,其行为对于社会公正的危害都是不言而喻的。危害了社会公正,也就必然危害了社会公众对公共权力的心理认同度,影响公众对于公共权力的信心。领导干部通过非制度化的程序,利用个人的权力意志,可能可以带来地方经济的短暂振兴,但从制度角度看,无视权力的规范化建设,而凭借权力的威仪和影响,除了造成权力所依附的人的“信誉度”提高外,公共权力本身的信誉度却受到严重挫伤,其正常运作受到威胁。长此以往,除了可能使社会公众产生“清官”期盼外,可能还带来制度、体制的紊乱与威信缺失的后果。 因此,广东新的纪律条规的建立,不仅是制度反腐的重要一步,更是树立领导干部权力规范意识的重要一步。它的意义决不仅仅是在反腐败这条战线上,更将对于我们整个制度建设产生重要影响。 本报特约评论员 童铁丁(广东省委政法委 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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