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军事立法是推进依法治军的重大举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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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5日10:17 法制日报 | ||
———中央军委法制局负责人就《军事法规军事规章条例》有关问题答本报记者问 本报记者 张志宇 2003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发布施行《军事法规军事规章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中央军委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加强军 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军事立法工作的地位、作用和现状。 军委法制局负责人:军事立法工作是涉及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性、根本性的工作,也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军方针的基础性工作。江主席主持军委工作以来,高度重视军事立法工作。1990年4月15日,江主席签署命令发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立法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军事机关的立法活动步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13年来,军事立法取得丰硕成果。经国务院、中央军委共同提请以及中央军委单独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国防法、兵役法、人民防空法、国防教育法、现役军官法、预备役军官法、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等13部军事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中央军委共同制定了《征兵工作条例》、《现役士兵服役条例》、《民兵工作条例》、《国防交通条例》、《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等三十多件军事行政法规。中央军委制定了司令部条例、政治工作条例、后勤条例、装备条例和新一代共同条令、作战条令等一百三十多件军事法规。各总部、军兵种、军区还制定了二千五百多件军事规章。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在于,一是初步建立起与国家法律制度相适应,基本满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法规体系,使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主要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二是保障依法治国方略在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得到贯彻实施,使依法治军的思想深植于广大官兵之中;三是促进了军队的建设和改革,依法维护了国家军事利益和军人合法权益。 记者:在当前形势下制定这个《条例》有哪些方面的考虑? 军委法制局负责人:随着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全面发展以及正在世界范围内兴起的新军事变革,对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带来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这就要求军事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向更高的目标迈进。具体说,制定《条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考虑: 首先,军事立法工作必须与国家立法工作的发展要求相适应。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部法律不仅完善了国家立法制度,而且明确要求“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制定”。为了落实立法法的规定,必须尽快制定一部新的全面调整和规范军事机关立法活动的军事法规,进一步完善军事立法制度。 其次,二十一世纪头20年,是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的军事变革,使我军适应当代科学技术和新军事变革迅速发展的形势,加快推进军队的各项建设和改革,完成机械化和信息化建设的双重历史任务。要确保完成这一历史使命,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治军方针,充分发挥法规制度在军队建设和改革中的调节、保障和促进作用。制定《条例》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为军队在新世纪完成其历史使命提供更加完备的法律保障。 第三,《暂行条例》实施十多年来,我们在立法实践中对军事立法的特点和规律有了新的认识,国家在完善立法制度方面有许多创新的成果,外军的立法也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趋势。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在科学总结的基础上,把适合于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军事立法制度所需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军事法规的形式加以确认,以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军事机关的立法活动,使军事立法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 记者:《条例》在保证军事立法更好地体现全军广大官兵的意愿方面,规定了哪些具体措施? 军委法制局负责人:军事立法必须贴近军队建设和改革的实践,最大限度地反映全军广大官兵的意愿和要求,这是军事立法工作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也是军事立法活动充满生命力的源泉。为了防止和克服军事立法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部门权力和利益扩大化的现象,使军事立法充分体现广大官兵的意愿,在《条例》制定过程中,根据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起草、审查、备案等工作作了一些新的规定。例如,“起草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主要内容直接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应当听取基层单位和官兵代表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研讨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军队单位和人员认为军事规章与法律、军事法规相抵触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问题的,可以向中央军委法制机构提出审查建议”,等等。这些规定将有利于军事立法工作更好地坚持群众路线,反映广大官兵的意愿,维护军队的整体利益。 记者:《条例》的发布施行,对加强新时期军事法制建设将会产生什么影响? 军委法制局负责人:《条例》是指导和规范军事立法工作的基本法规,是制定、修改、废止军事法规、军事规章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依据。《条例》的发布施行,对加强新时期军事法制建设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一方面,《条例》为加强军事立法,完善军事法规体系提供了可靠保障。《条例》的发布施行,可以有力地推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军事斗争准备和军队建设与改革所亟须的军事立法工作,加快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建设、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军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立法步伐;可以有效地提高军事立法质量,全面提升军事立法水平,使军事立法工作跨入一个既讲效率、更重质量的发展阶段。 另一方面,《条例》为提高依法治军水平,全面推进军事法制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随着《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军事立法所发挥出的先导作用将推动军事执法、军事司法、法律服务以及军事法学教育等其他各项军事法制工作的协调发展,强化各级机关和广大官兵严格执行条令条例的意识,在全军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浓厚氛围,使新世纪的军事法制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确保完成党的十六大报告对国防和军队建设所提出的各项战略任务。 (本报北京4月1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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