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记者获赔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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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5日10:48 金羊网-新快报 | ||
这是广州首例记者采访被打获赔的民事案件 新快报讯(记者温建敏实习生梁宝丹通讯员何倩丽)广州某媒体记者在采访时被殴打致伤,记者将施暴的村民、治安 员及所在经济合作社一同告上法庭。近日,白云区法院一审判决3名被告赔偿受害记者1万余元。据悉,这是广州首例记者被 打获赔的民事案件。 经法院调查,2000年10月16日,广州某媒体的记者吴某及同事王某接到举报,举报人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蟹 山村村民王汉福的妻子称受到丈夫虐待。两记者遂前往该村进行正常采访,但王汉福不予配合还用木棍对两记者动粗,吴某头 部被打出血,王某脸部、眼角也受伤流血。 期间,蟹山村治安员刘添桂及先后赶到现场的几个治安员都目睹了王汉福打人的经过,但并未及时制止王汉福的行为 ;而在王汉福打人之前,身为治安员的刘添桂已赶到采访现场,他手持铁管,粗暴地勒令两记者解下裤子皮带接受检查。王、 吴受伤后,刘添桂等治安员还反绑王某双手,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 法院认为,王汉福、刘添桂的行为既侵犯了新闻记者的采访权益,又侵犯了王、吴的人身权益,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其他治安员也难脱责任。法院判决王汉福、刘添桂及所在经济合作社共同赔偿吴某13718.93元,并互负连带清偿责 任。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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