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被押三天法院还其公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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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5日12:12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胡然通讯员李炳霞王海鹰)日前,天津市某村村民刘某因纠纷,与邻居打了起来。某部门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刘某关押三天。刘某获释后,认为某部门的行政行为违法,故将其诉至法院。一中院经审理后,用确认判决的方式认定某部门的行政行为违法。 据介绍,根据《行政诉讼法》过去的司法解释,如果一些部门行为确系违法,法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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