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与否无关“条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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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5日14:00 南方都市报 | ||
在4月14日《南方都市报》时评版上,范丰先生为“条子干预司法公正执法”现象支招————曝光“条子”。说实话,是这一剂好方子,也是一般人都能想到的法子,可为什么至今没有一家司法部门这样做? 哲学上说:内因是根本。影响司法公正的最根本因素不是“条子”,而是司法部门自己的作风和工作人员的素质。司法独立是我国司法的基石,不论哪级党委、哪个高官递“条 在司法公正问题上,我坚决反对“树欲静而风不止”的说法。好干部郑培民的妻子面对别人送上门的礼,张口就说“我不能接受你送来的错误”,我们的司法部门为什么不能拒收代表着不公和违法的“条子”?采取曝光、追究“条子”的做法,只是在外围“清侧”,起到清理执法环境的作用,却不能从实质上维护司法公正。要做到司法公正,就必须时守公正的“内核”———独立性,变得六亲不认,铁面无私,这才是最重要的。 事实上,一些部门“条子”多,正是因为接的“条子”能起到作用,就会又有雪花般的“条子”飞来。如果有关部门一剑斩到底,递“条子”与不递“条子”一样,谁还会涎着个脸向你递“条子”?你不让“条子”起作用,它怎么可能“成了一些当权者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橡皮泥”? 公正与“条子”无干,有“条子”现象的部门应好好反思自身的问题。 (成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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