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中介虐待童工 小男孩饿着肚子跑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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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6日02:51 大连晚报 | ||
■本报记者 洛禾 “他们打我脸巴子,还找茬儿撵我走,我实在没办法了,就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希望叔叔们救救我。”4月15日下午,一脸稚气的男孩孙萌(化名)在中山区劳动监察大队,对记者和执法人员诉说着。执法人员立即行动,前去查处孙萌提到的那家非法黑中介。 记者也随同执法人员一道,来到了位于解放路206号的三毛信息服务处。只见该服务处的大门侧面张贴着各类用工信息。一位姓张的河南人正在为一名外来人员介绍工作。记者在这里看到了一张宣传单,上面写着“酒店保安”月工资600~900元,“大客车押运”月工资1500~2000元等各类用工信息。这位张姓男子声称自己不是经理,是信息处雇来打工的。而小孙萌当场指认说:“他就是经理,我就是挨了他的打。” 孙萌的父亲老孙向记者介绍说,孙萌是1987年6月27日出生,现在只有15周岁。老孙说,3月8日,他和妻子带着孙萌从铁岭来到大连找工作。三毛信息服务处给他和妻子找了一份水产品加工厂的活儿,当时说每月能挣800元钱。可他们到了那里一看,却连300元也挣不到。因为他们干活时,没法带着孙萌,信息处的人对老孙说,可以让孙萌在信息处吃、住,老孙要向“信息处”交300元押金和3个月180元的伙食费。同时,孙萌可以在这里干活。 孙萌对记者说,他每天都要到一些酒店、饭店门前去抄招工信息。干这活儿,“信息处”不但没给他工钱,每天只给他2元钱吃饭。孙萌每天都吃不饱,晚上他就睡在“信息处”的沙发上,夜里经常被冻醒。最近,那位姓张的男子不断找茬儿撵他走,还打过他好几次。 与此同时,一名来自瓦房店的金先生也向执法人员举报,他们同来大连的4人被该“信息处”骗取了中介费950元。金先生说,4月8日,他和女朋友及另两名朋友到该“信息处”找活儿,该“信息处”介绍他们到开发区某精工电子公司工作。可当他们到了开发区却找不到联系人。当他们回来要中介费时,“信息处”却一直拖着不给。 据中山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季队长介绍,孙萌的父亲将未满16周岁的儿子作为童工送到了非法中介工作,是在做违法的事,老孙本身有责任;三毛信息服务处没有营业执照,是个非法中介,他们使用童工更是违法的。国务院颁发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第六条规定:对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按每使用1名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 目前,执法人员已将三毛信息处的张姓男子带回中山区劳动监察大队,同时执法人员还将对该非法中介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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