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首推个人流动资金贷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6日02:57 北京晨报 | ||
额度最高为房产评估值的70% 晨报讯(记者袁满)近日,交通银行在北京、上海等地推出针对私营业主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由此成为首家发放该 贷款的国内银行。个人通过房产抵押,可以获得不超过房产评估值70%的贷款。 据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凡持有非法人营业执照的业主,都可以个人名义、用房产做抵押、质押或其他 连带保证的方式向该行借款。获得的款项要用于购买材料等企业资金周转和临时性用途。条件是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运用资 金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近几年的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 该负责人表示,只要证照齐全,客户可以在15个工作日内获得贷款。对于长期受困于贷款难的私营企业来说,可谓 是个好消息。 在贷款额度方面,上海的政策是不超过500万元,北京地区则尚未作出明确规定。该负责人表示,以房产抵押方式 为例,一般情况下,借款金额不超过房产评估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一年,利率按央行规定的同期中小企业贷款基准利率 执行,年利率为5.31%。据了解,上海地区的利率则要在此利率基础上上浮30%。 该负责人称,该业务推出以来,已有多位私营业主上门咨询,本月该行将在北京放出第一笔个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在几十万元。
订新闻冲浪 关注重大事件 新浪万千新闻任你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