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将对困难群体实施再就业援助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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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6日08:11 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秦子 实习生 晨虹)记者昨日获悉,咸阳市政府近日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将对困难群体实施再就业援助制度。 据了解,咸阳市将把夫妻双方均下岗、离异、丧偶者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赡养老人、年龄偏大的下岗失业人员认定为再就业援助对象,给他们发放《再就业援助证》,并由劳动保障部门重点提供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自谋职业的优先提供小额贷款并提供免费劳动事 按照《通知》的规定,咸阳市将允许非公有制经济通过参加国有资产重组,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直接接收下岗职工;凡政府投资新建或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各类市场,必须留出20%的摊位无偿提供给下岗失业人员使用。 据悉,咸阳市将通过落实、完善政策,来引导再就业、调控再就业、规范再就业,促进全市再就业工作在各类经济领域活跃、有序地开展,并形成多元化的就业格局,增加再就业总量。 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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