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黑社会”第一案今日二审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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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6日08:28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据新快报报道,14日记者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广州市“黑社会”第一案———周广龙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遭到检察机关抗诉,初定于今日在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检察机关因审判机关超出指控范围,追加认定被告人犯罪行为而提起抗诉,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广东省检察院公诉处主诉检察官吴明来将出庭抗诉周广龙案,昨天,记者对他进行了 吴明来表示,检察机关因审判机关超出指控范围,追加认定被告人犯罪行为而提起抗诉,可以说是全国首例。周广龙案是程序抗诉,已引起最高检察院关注。 吴明来告诉记者,《宪法》、两院《组织法》和《刑诉法》等明确规定控诉分离的原则。就是说,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告不理,保持中立,是消极的。假如法院发现犯罪的新的证据,可以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补充证据,否则只能就检察机关起诉的事实进行判决,超过起诉范围就是违法。 他还认为,假如法院追加认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无疑是剥夺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因为被告人根本无法就法院判决的罪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进行有利于自己的辩护和举证,难以体现法律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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