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专项维权行动:民工工资每月至少发一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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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6日14:52 四川在线 | ||
四川在线消息 记者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即日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民工工资专项执法检查维权行动,执法部门将重点清理和查处一批恶意欠薪企业,并严厉打击以建筑施工企业为重点的拖欠民工血汗钱的行为。 近段时间来,我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受理的投诉中,拖欠和克扣民工工资现象较为严重。劳动保障部门责令各用人单位,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要求用人单位直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民工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和支付办法。与 同时,劳动保障部门将对存在拖欠、克扣问题的行业和企业实施重点监控。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涉嫌犯罪者,将移交司法机关从重处理。 在昨日的采访中记者提到,热线近日接到不少读者电话,希望四川劳动执法部门借鉴湖北省建立的欠薪预警保障制度,推出类似的力度更大的维权法规,对此监察总队法制处工作人员表示,湖北省这种制度有一定可操作性,但只适用于那些注重形象的大单位,“对于不一定备案在册的小单位,则不具备太大约束力。” 相关链接 日前,湖北省在全省范围内建立欠薪预警保障制度,以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遏制随意克扣、拖欠工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悉,欠薪预警保障制度主要针对“拖欠工资”行为,即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或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时间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包含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政府将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发出警示,并强制其补发拖欠的工资。比如,对克扣或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拒不支付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支付职工应得工资和应得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并责令其按相当于应得工资、经济补偿金总和的1-5倍标准支付职工赔偿金。 (记者杨炯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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