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贸中心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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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6日16:24 北京晚报 | ||
物贸中心(600822)及其部分原董事和高管人员日前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物贸中心称,关于2001年度公司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稽查处有关调查一事,公司于2003年4月14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未在1999年年报中对涉及1.76亿元债务方的转 移进行披露、未在1998年、1999年年报中对490万美元担保进行披露,未在1999年财务报表中合并有关子公司 亏损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 据悉,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原董事长朱明连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 罚款,对原副董事长朱宁宁给予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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