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新登记三大变革要注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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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6日16:30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配合新《婚姻法》的出台,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也呼之欲出。记者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中心获悉,新条例的出台将对原有的婚姻登记方式进行重大改革。 婚姻登记不在街道办理 婚姻登记将从以前街道办理的分散登记改为相对集中登记,登记工作由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办公室负责。以首先实行试点的九龙坡区为例,从四月十五日开始,九龙坡区婚姻服务中心将接管杨家坪街道、谢家湾街道、黄桷坪街道、石坪桥街道、中梁山街道和九龙镇、华岩镇5街2镇的婚姻登记工作。据有关方面透露,此举的目的在于避免违法登记,使婚姻登记更加合法化。 个人宣誓代替单位证明 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人都知道,办理登记时,必须出具由单位签字盖章的单身证明方能验明“正身”,予以受理。新条例出台后,不再需要单位开具的单身证明,代之以单身宣誓书,即本人向登记员宣誓,表明自己单身,即认定为单身。 将单身证明下放到个人,是新条例以人为本的一个重大体现,是对宣誓人的信任和对其隐私权的尊重。 那么,如何确保宣誓人誓言的真实性呢?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中心潘主任称,首先,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宣誓人对其行为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果他的宣言有假,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其次,作为其配偶,应该对对方的情况有较为真实、全面的了解,不会在不清楚对方情况的前提下,盲目与之结为夫妻。因此,配偶也会对宣誓人所言的真实性有监督作用。 登记收费将要涨价 新条例出台后,目前实行的九元钱的登记收费将有所改变,收费标准会有适当提高。 另外,新条例中,对婚前体检的相关规定也有所改变,具体规定民政部和卫生部正在商讨之中。(涂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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