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轨房与安居房不属同一范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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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6日17:05 深圳晚报 | ||
本报上周就深圳市并轨房上市政策做出连续报道后(4月11日A4版及4月12日A2版),不少读者来电询问:同样是绿皮房产证,如何划分并轨房与安居房?这两类房产申请上市换红皮房产证的程序有何不同?针对这些问题,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驻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产权登记部工作人员做了详细解释。 一、范畴不同: 安居房指的是“按照《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房改的人员为深圳市、区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房屋用途只限于住宅。 并轨房指的是“原行政划拨土地、历史用地、协议出让土地上建成并竣工验收的单位和个人的不能进入市场的房地产。”一般指的是企业合作建成的自建房,房屋用途包括:工业、住宅、商业等。 二、上市政策不同: 安居房换证需缴纳国有土地收益金,计价标准为房改批复价的1%。 并轨房上市除工业用途的房地产免予补交地价可直接由绿证换发红证外,其他用途的房地产一律按市场地价的20%补交地价后,将原不可进入市场的绿皮《房地产证》变更为可进入市场的红皮《房地产证》。未办理初始登记的,申请人按初始登记的程序向房地产所在地国土分局办理初始登记后,再申请并轨房上市换证手续。三、政策执行期限不同: 安居房上市政策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暂无终止期。 并轨房上市政策从2001年8月6日起实施,将于2003年8月6日结束,自实施之日两年内不来申请的,一律按现行市场地价标准足额补交。 四、申请上市程序不同: 安居房上市首先应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批准,权利人在取得房改批复(粉红色)后,再到市交易中心产权登记部申请房产上市。 并轨房上市权利人可直接持绿本《房地产证》到市交易中心产权登记部申请办理。 交易中心产权登记部同时负责受理特区内安居房和全市并轨房上市换证的申请工作。 工作人员提醒说,换证前市民应根据房产的范畴与相关政策对号入座。需要办理并轨房上市的市民应尽早申请,8月6日并轨房上市政策终止将不再受理有关申请;需要办理安居房上市的市民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安排提出申请的时间,暂无最后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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