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门近期将发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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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7日03:23 合肥报业网-合肥晚报 | ||
本报讯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 负责。这是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作出 的新规定。同时还规定,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 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昨天,我市公安消防部门召开《规定》宣传贯彻会,要求各级公 安消防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推进消防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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