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级法院宣判一恶势力团伙 五大恶人判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7日07:1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兰州四月十六日电(记者殷春永)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李元杰等十九人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窝藏案 进行了公开宣判,李元杰等五人被判处死刑。 经查,二000年至二00一年期间,李元杰等人流窜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等地,制造了多起手段残忍 、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巨大的恶性凶杀抢劫强奸案,致使三人死亡,一人掉入黄河后至今下落不明。 十九名被告人中,有四人现年十八岁;男性十七名,女性两名。 该案因涉及多名被告人在实施犯罪时尚未成年,今年二月十八日开庭审理此案时,兰州市中级法院采用了不公开审理 的形式。
订新闻冲浪 关注重大事件 新浪万千新闻任你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