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开发区条例》公布 5月1日起施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7日07:52 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舒阳 实习生 晨虹)昨天上午,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西安市开发区条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条例》相对以往的规定有两大突破:一是国(境)内外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开发区设立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时,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外,对经营范围不作核定;二是投资者以高新技术成果和其他技术成果作价入股,其股份比例可
订新闻冲浪 关注重大事件 新浪万千新闻任你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