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口岸防肺炎传播实施入境旅客健康申报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7日08:1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深圳四月十六日电(黄俊生) 为防止非典型肺炎经口岸传播和扩散,从四月十五日起,深圳各口岸开始实施入境旅客健康申报制度。 根据该制度,港澳旅客和非港澳旅客经深圳口岸入境时必须填写“入境健康申明卡”。此举是根据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日前联合公告而采取的措施。 据悉,国家有关部门的公告特别注明了一些有非典型肺炎症状的具体情况必须主动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明,以便对疑似病例及时采取控制措施。这些情况包括:高热三十八摄氏度以上,伴有干咳、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且发病前十四天,曾经与已经确诊的非典型肺炎患者有密切接触,以及去过有非典型肺炎病例的地区。 据了解,深圳口岸办已与港方及航空交通部门协调做好发放“入境健康申明卡”事宜,各口岸已经提供了填写“入境健康申明卡”的场地和申报台,还设置了疑似病人的隔离场所。 深圳出入境部门还特别与香港建立信息通报和磋商机制,加强两地的协作与配合。
订新闻冲浪 关注重大事件 新浪万千新闻任你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