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开发区推行“行政处罚预警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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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7日09:22 辽沈晚报 | ||
【北国网讯】从4月9日开始,凡是在大连开发区辖区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者,一旦因为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或因为工作疏忽,导致违法违章行为发生,若属于首次触犯且情节轻微的,工商部门将对其免于处罚,而是亮出“黄牌”,责令其限期改正。据了解,大连开发区工商分局新推行的“行政处罚预警制”,旨在打造“服务型工商”和“人文化工商”。 大连开发区工商分局设定适合行政处罚预警制的共有17种情况,包括超出核准登记的 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对适用“行政处罚预警制”的违法违章经营活动,工商管理人员将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预警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违章经营活动,并在15日内改正。若当事人未停止违法违章经营活动或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改正的,工商分局就要依据有关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同时还要及时载入企业监管档案,以便日后有案可查。 在采访中,大连开发区工商分局负责人一再强调指出,实行行政处罚预警制,并非意味着放纵市场上存在的某种违法违规行为,而是本着“以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的监管思想,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出发点,及时纠正经营者因非主观故意所造成的不规范经营行为,从而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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