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提出10项措施防范“非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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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7日09:33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在昨天召开的全市党政负责干部会议上,市委、市政府提出10项措施,进一步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非典”防范工作。这10项措施为: ———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市委、市政府成立卫生防病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日分析制度。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要协同作战,加强协调,增强合力,提高上海的防范能力。 ———完善防范网络。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三级预防医疗网的作用,健全和完善防范应急预案,建立起专业防范与社会防范相结合的综合防范和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加强疫情监测。全市建立110个监测点,实施疾病监测每日零报告制度;对病人、疑似病人和需要留院观察的对象,要进行严格的分析、检测,该隔离的坚决隔离;对密切接触者也要进行为期10天以上的观察,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防止疫情扩散。 ———积极有效治疗。全市已确定市传染病医院、市肺科医院、儿科医院和儿童医疗中心4家“非典”病人集中收治定点医院。要进一步完善治疗方案,提高临床治疗水平,力争良好疗效。 ———突出防范重点。要特别加强医护人员和相似职业人员的防范工作,力争把医护人员受感染的可能性降至最低程度;对学校、旅馆、社区、建筑工地等人口比较集中的场所,要进行严密监测和防范,防止疾病传播。 ———加大对口岸和交通工具的检疫力度。要在车站、码头客运站、机场候机楼等旅客集散场所,设立“非典”病人和疑似病人留验站,对有症状人员要进行留验观察,该隔离的要坚决隔离、治疗;对与病人同舱或同一车厢的乘客,以及其他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调查登记和检查;铁路、民航、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等要实行防范关口前移,对从已发生较多“非典”病人地区来的乘客,实行个人健康信息登记制度。 ———充分做好药品、救护防护设施用品、应急药物器械等物资的供应和储备。 ———进一步做好市民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热线电话等途径开展宣传,普及疾病预防知识。 ———加强对外宣传。每周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主动向境内外媒体公布上海非典型肺炎的情况。 ———组织力量进行防疫攻关研究。要充分利用和发挥上海学科齐全、研究力量比较强的综合优势,组织研究机构、高校和卫生部门的力量,整合各种资源,联合攻关,力争较快查出病因、病源。同时,要积极参与国家的攻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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