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 巩固规范深化厂务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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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7日11:28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4月16日讯(记者李新会)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企事业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努力巩固、规范和深化厂务公开工作。 通知强调,要切实把厂务公开深入到经营管理领域,融入企业的各项制度之中。在企 通知指出,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要进一步落实职工群众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 通知指出,实行公司制改革和股份制改造后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必须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有关领导机关的责任,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在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对于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没有公开并提交职代会审议的,有关上级领导机关不能批准实施;经职代会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大多数职工不拥护的企业领导人员,有关上级领导机关要及时采取组织措施;企业领导人员违反职代会决议和厂务公开有关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的,有关上级领导机关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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