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收缴人员须持“上岗证”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将从7月1日起实行
本报讯(记者杜雅文)不少银行发现假币就一收了之,市民拿不到凭据,也没有申诉的机会。记者昨日获悉,这种情
况即将得到改变。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从7月1日起,金融机构办理
业务时发现假币,必须由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收缴,收缴人员不仅应取得“上岗证”,还要向持币人出具收缴凭证。 据了解
,该《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对假币的收缴、鉴定行为,保护货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它不仅对假币收缴程序作了详尽规定,
要求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人员应当通过培训、考试后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并明确规定不符合操作程序的业务人员
应受相应处罚。深圳市民应该注意,从7月1日起,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要由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并
在假人民币纸币上当面加盖“假币”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
”字样戳记。另外,收缴单位必须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有权就被收缴的货币真伪问
题,向人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人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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