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四不像”组织刻不容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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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7日11:37 法制日报 | ||
本报评论员 当前,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中,除了政府、企业、公民个人以外,还活跃着大量形形色色的社会团体。所谓社会团体,就是不行使国家权力,成员由社会各界自愿组成,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取得社团法人资格的民间组织,包括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及其它自治性组织等。但是,现在社会上许多的社团组织并不是这种真正意义上的社团组织,而是变 这些“四不像”组织,其“出身”本身就难脱尴尬:这些“四不像”组织一出生便成为政府官员分流的一条主要渠道。有统计证明,在这些组织中,大概有40%的成员来自官员,因此这些组织为何带有浓厚的“官”的色彩,也就不难理解了。同时,政府对自治性社团组织的严格审批制度,也从另一方面加重了这层“官”的色彩。现有的社团管理法规要求,社团的组建,如企业组建行业协会时,必须通过一个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即先取得“行政合法性”后才能获得“法律合法性”。这一制度一方面使原有生存在政府卵翼下的大量官办社团组织,或者延续了政府的管制功能得以继续维持,或者在失去政府恩惠后,又无法取得社会的信任而艰难生存;另一方面大量具有潜在社会合法性的社团组织却因难以或不愿找一个“婆婆”,而无法取得合法身份。 有着合法身份的“四不像”组织却有着许多“非法”的权力:由于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和年检的成本大,因此许多一级行业协会代行了政府的功能,而这与协会性质是相违背的;一些社团组织代行了行政机关的部分执法职能,如打假、认定与追查虚假广告,而这些都是工商部门的行政职能;还有的社团组织凭借着自己的影响力,打着“公益”的幌子,而干着赢利的勾当。由于有着“官”、“民”两副面具,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他们游刃有余,在行使职权时,以行使国家权力的面目出现,但在获利时,又以民间团体的身份登场。尤其是这些组织由于既不受市场选择的影响,也不受法律对公权力制约的限制,因此对这一组织的监督就陷入了真空状态。因此,有着如此“权力”却不受相应监督的“四不像”组织,想要在市场中兴风作浪是易如反掌。 至此,“四不像”这一怪胎的存在是谁之过似乎也应有了结论:当前社会转型期政府的缺位与越位造成了“四不像”组织的存在。政府的缺位,使“四不像”组织成了政府的客串角色,堂而皇之地行使着政府怠于行使或不敢行使的权力;政府的越位,使“四不像”组织成了一些行政机关的“小手”,帮它们去抓一些不该有的权力与利益。这种“四不像”组织不仅影响了行政权力的清白,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腐败滋生的土壤,而且扰乱了经济秩序,成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障碍,同时破坏了真正意义上的社团组织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下决心、下气力来整顿危害巨大的“四不像”组织。 首先,要把整顿“四不像”组织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目标。转变政府职能核心就是政企分开,政府管好自己该管的事,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与社会。因此,在整顿“四不像”组织中,要将该由政府行使的权力彻底收回,该由社会团体组织行使的权力交给社团组织,将社团组织彻底与政府部门脱钩。 其次,要把整顿“四不像”组织与大力培植真正意义上的社团组织结合起来。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行业协会等民间自治组织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WTO时代,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在价格协调、收集产业数据并游说政府、充当反倾销申诉中的申诉人、帮助企业应诉、参与反倾销预警体系的建立等方面的作用更是不可替代。事实上,加入世贸组织一年来,我们已在国际贸易磨擦中尝到了中国缺乏真正意义上的行业协会的苦头。而尽快培育具备社会合法性、对于企业有公信力、对政府有影响力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就必须清理和整顿现有的“四不像”组织,为真正的社团组织的发展提供空间。 整顿“四不像”组织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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