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擅自买东西能否算数 司法所: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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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7日16:26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李昌建实习生余兰芬通讯员赵德俊报道:孩子偷家里的钱在超市买东西能不能算数?昨日,江岸惠济小区的冯女士向司法所咨询。 冯女士的孩子今年不满10岁,从家里偷了100元钱后,在超市买了一个变形金刚、一把玩具刀和一辆电动跑车。家长发现后要求退货,遭到超市拒绝,理由是“当时问过孩子,说是爷爷给钱让买的”,而且所售物品并非假冒伪劣,商品包装已被打开,所以不能退货。 据悉,许多商家也遇到过此类问题:孩子买东西,家长来要求退货。双方为该不该退货还钱各执一词。 对此,司法所干部称,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进行任何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家长)代行。店家把东西卖给孩子,买卖关系不成立,家长如果追认交易无效,那么店家就应无条件地进行返还(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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