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气做手脚 安全留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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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7日17:32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卞建国通讯员梁树亭)昨日,记者从市燃气集团第二销售公司获悉,自市高级人民法院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盗窃燃气违法犯罪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以来,已有278户偷气户受到经济处罚,依法追缴气费及罚金22万余元。 据了解,该公司稽查人员在对北辰区拜泉里、红桥区绥中楼、河北区白庙新村等丢失气量严重地区检查时发现,有的用户在煤气表上做手脚,有的私自带气拆接地下煤气管道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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