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香武仕 五消费者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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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8日03:41 北京晨报 | ||
日前,海淀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张苏明等五人因“香武仕”音响诉商家的赔偿请求,标志着审理了近一年的一系列“香 武仕”音响案逐渐解冻。法院认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应通过审判予以确认,媒体的报道和消费者自身对品牌 优劣的判断不能构成认定欺诈的条件。 央视曝光: 深圳“香武仕”非原装进口 2002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报道“香武仕”音响并非丹麦生产的原装进口产品 后,张苏明等五名消费者认为“香武仕”音响的销售行为构成欺诈,就到海淀法院起诉要求双安商场、翠微大厦双倍赔偿损失 。与此同时,类似诉讼在本市其他法院均有出现。 深圳工商局: 音响本身无质量问题 法院受理“香武仕”案后,许多消费者认为:既然已曝光,事实就已明摆着,法院判决双倍赔偿只是时间问题。但是 事情并没有像消费者所想像的那样发展。2002年9月10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处罚决定书,认定“香武仕”音 响的销售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的规定,音响本身并无质量问题, 处以20万元罚款。经过整顿后,“香武仕”在百货大楼、西单、蓝岛等商场恢复了正常销售。 海淀法院: “香武仕”在国外注册商标 海淀法院认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应通过审判予以确认,媒体的报道和消费者自身对品牌优劣的判断 不能构成认定欺诈的条件。对于“香武仕”音响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宣传与进口来源合法性方面的问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 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生产“香武仕”音响的众阳公司具有音响生产的经营范围,拥有深圳市香氏公司在丹麦商标局核准注 册的丹麦“SUNWOODS”、中文“香武仕”商标的使用权,且上述商标依法经过国外有关机构的核准注册,因此“香武 仕”音响并未假冒他人的品牌。商场在销售过程中履行了审核义务,消费者并未受到利益上的损失。因此,海淀区法院一审判 决:驳回五名消费者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宣判后,目前已有两名消费者提出上诉。 晨报记者赵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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