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与市48所中学领导签下“责任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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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8日07:37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记者 李晓玮 王 晖 实习生 赵 黎) 本报讯 4月16日,郑州市教育局局长司福亭与市直48所中学校长、各县(市)区教体局(教文体局)局长郑重签订责任书。这是省会教育系统虚心接受群众批评、重点治理乱收费采取的新举措。 据了解,在前不久郑州市举行的行风评议中,群众对教育系统一些单位乱收费、高收费现象颇有怨言,占所提意见的70%。 此前,郑州市教育局根据群众反映,有针对性地制订了治理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并查处了一批乱收费案件。有关部门透露,全市已清退不合理收费803.5万元,8所中小学因违规违纪收费受到通报批评。同样,因乱收费有两名校长被免职、两名校长被撤职、一名校长交司法部门处理、10名直接责任人受到行政纪律处分。 这次市教育局局长与所属各中学、县(市、区)教文体局一把手签订“责任书”,也是省会教育系统“治乱”的一招。市教育局明确规定:对擅自立项收费或提高标准收费的学校,一律免去校长职务。对违纪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根据责任书的要求,各学校要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收费实行“一卡”(收费登记卡、表)、“一证”(收费许可证)、“三严格”(严格中小学校的收费审批政策,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办法)、“三统一”(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统一由财会人员收取,统一由财政部门专户管理)、“六不准”(不准超出用书目录范围要求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读物、学具、音像磁带等,不准代任何部门收取任何费用,不准强行收费为学生统一着装,不准以勤工俭学之名向学生收取钱粮及其他物品,不准通过学生搞任何摊派,不准举办以各种名目收费的补习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一坚持”(坚持收支两条线)的收费管理制度。②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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