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改进消防行政执法4项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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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8日08:21 法制日报 | ||
缩短审批时限精简申报材料 本报北京4月17日讯(记者翟惠敏)在日前开展的“执法为民树形象、服务发展做贡献”教育活动中,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出台了改进消防行政执法工作4项措施,对目前保留的消防行政审批及其他执法行为提出了取消、精简、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这是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的。 该4项措施包括:一是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审批时限,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改为报送材料齐全的当场审批;二是将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展览展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许可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改为5个工作日;三是除依据有关消防法规进行的5项审批之外,不再受理有关消防的前置审批;四是精简消防行政审批的申报材料,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审批的申报材料由11项精简为5项。 据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政委张正福介绍,缩短审批时限,简化申报材料,是公安消防部门优化发展环境,改进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服务建设、施工单位的具体措施。这意味着公安消防部门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消防监督、检查的责任将更重、工作压力将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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