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家
据报道,为吸取这次鞍山海城“豆奶中毒事件”的教训,当地教育部门于11日发出紧急通知,从12日起在全省范
围内停止中小学校组织饮用“学生奶”和“学生豆奶”。国家“中小学生豆奶计划”和“学生饮用奶计划”将由省政府重新研
究部署。这已是继去年凌源豆奶事件后辽宁全省范围内第二次停止学生奶入校园。海城这次大面积的“豆奶中毒事件” 确实造
成了极坏的影响,在学生及其家长中造成了较大的恐慌,也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学生的身体健康。好在最终鉴定结论已经作出,
且肯定这次中毒没有任何后遗症,这会使众多的学生及家长紧张的心情得到缓解。当然,作为政府,面对这次中毒事件还有很
多事情要做,因为人们提出的种种疑问还没有得到合理解答,事件背后的因由还没有水落石出,人们还在等待。现在我们想问
的问题是,为防止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中毒事件,仅有“叫停”一招吗?就海城“豆奶中毒事件”看,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让不让
学生饮奶,而在于让学生饮什么样的奶,这些奶必须通过什么样的程序方能进入校园。当地有关部门应对这些问题进行反思,
拿出切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保证学生喝到质优价廉的“学生奶”和“学生豆奶”,而不是一停了之,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问
题,治标不治本,谁也不敢保证不出类似的中毒事件。因为仅仅就在去年就曾发生过“凌源豆奶事件”,当时也一度叫停“学
生奶”。事过一年,出现第二次叫停,这说明什么呢?其实,依我所见,当地有关部门是否应该弄清楚下面几个问题呢?其一
,海城的学生奶是如何进入学校的。按照我国早已实行的政府采购办法,凡政府工程均应采用招投标的方式,由政府采购中心
或采购办面向社会采购。这样才可以让学生喝到质优价廉的奶。海城在这个问题上为什么没有招标,而让质次价高的豆奶进入
校园?其二,海城进入学校的豆奶比市场上的同类豆奶价格高出一倍。这是为什么?国家财政给“豆奶计划”的补贴到哪去了
?其三,政府有关部门为何要向学校推荐“非法生产”的豆奶。中央文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未经
省级有关部门评审认定的豆奶产品”。而在鞍山,仅凭“规范教育市场领导小组”成员的“品尝”,因为“口感不错”就予以
“定点”。这是个人腐败、单位腐败还是地方保护在作怪?我想,国家“中小学生豆奶计划”和“学生饮用奶计划”如果一开
始就能解决上述问题,也许就不会出现这么严重的中毒事件了,也许就不需要一次又一次地叫停这一本身对学生有利的“学生
奶”了。但愿辽宁省政府重新研究部署时,能解决上述问题。果真如此,以后我们的学生们就可以放心地“喝奶”了。□本报
特约评论员李克杰(山东政法干部学院法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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