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各地市委书记公开承诺:反腐倡廉向我看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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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8日11:08 黑龙江日报 | ||
记者 王玮 本报讯 日前,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伊春、双鸭山、七台河等市的市委书记相继就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廉洁自律,自觉担负起反腐倡廉的神圣职责,向全社会做出公开承诺。 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杨永茂郑重承诺,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一定以身作则,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杨永茂要求各级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既要当好主帅,又要做出表率,带头按照党章和党内的各项规定对照检查自己,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在反腐倡廉中经得住人民的检验。 牡丹江市委书记董绍林承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廉洁自律,带头艰苦奋斗,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规定,保证不以权谋私,不接礼受贿,不安插私人,不买官卖官,不与民争利,不插手工程,不傍大款,不追求享乐,不急功近利,不虚报浮夸,坚决管住自己,管住家属和亲友,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佳木斯市委书记王国学也表示,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的工作人员,不为其谋取私利提供便利条件。坚持德、才、勤、绩的标准,选贤用能,做到唯才是举,不搞任人唯亲,讨论任用干部严格执行票决制;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不搞“一言堂”;不干预和插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不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大庆市委书记王志斌表态,廉洁自律从我做起,带头规范从政行为。切实负起“两手抓”的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开展。他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除严格遵守中央和省里提出的“三个不准”外,又结合大庆实际,增加提出了“两个不准”,即: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借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绕道旅游及用公款出国(境)。 绥化市委书记胡世英也公开承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胡世英还对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强化领导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两项要求”和“三项约束”。“两项要求”即: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持从我做起,在廉洁自律上发挥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真正负起反腐败的责任,敢抓敢管。“三项约束”即:制度约束、纪律约束、监督约束,真正使领导干部做到“不想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 伊春市委书记吴杰凯表示,从我做起,班子成员任何人不得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等市场经济活动;自觉抵制单位、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利用职权为家属、子女、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婚丧事不大操大办,不利用生日、乔迁、节假日等借机敛财;市委班子成员不得违反规定经销木材,不得以木谋私。 齐齐哈尔市委书记杨信,双鸭山市委书记湛胜田,七台河市委书记高志杰,鸡西市委副书记、市长吴炜代表在中央党校学习的市委书记丁乃今也做出了廉政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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