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宇集团一出口退税难题得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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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8日11:09 黑龙江日报 | ||
田国军 记者 曲静 本报讯 前不久,哈尔滨光宇集团办理了70余万元的退税款手续。这笔退税款背后,有一段省领导和政府多部门主动为出口企业排忧解难的佳话。 哈尔滨光宇集团从2001年开始向俄罗斯出口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累计出口总值147. 由于该合同的付款方式与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政策存在一定的时限差距,特别是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政策以后,如果出口企业不能在国家规定的180天内办理外汇核销和出口退税手续,税务机关将把企业的出口业务按内销处理,并按照内销缴纳增值税。 今年3月中旬,王利民副省长率省外经贸厅、机电办等部门到该企业调研,了解到上述情况,指示有关部门特事特办,为我省机电产品出口服务。哈尔滨市机电办立即会同哈尔滨市外经贸局财务处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并带领光宇集团有关人员一同走访了哈尔滨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经认真商讨后确定:在保证国家税款安全的前提下,由哈市外经贸局为企业出具远期结汇证明,税务部门凭此证明先为企业办理退税,同时还研究制定了有关税收监控的实施办法,对企业收汇和税收情况进行监控。目前,哈尔滨市外经贸局已为光宇集团公司出具了14份远期结汇证明,企业据此办理退税款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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