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业局出台大树移植的新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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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8日11:28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 罗小光)今天起,一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国家规定的重点防护林、古树名木和生态地位极端重要、生态环境极端脆弱的特殊保护区采挖古树、大树。从现在起,采挖大树古树,已纳入林木采伐的同级管理中,必须有采挖证、运输证和经营证。否则,将受到国法的严厉制裁。 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林业局获悉的。 据悉,目前我市不少住宅小区和滨江路地段,种着从偏远山区采挖的古树名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进入城区的名木古树存活率低,70%的古树大树进城后死亡。 昨天,市林业局专家警告说,大树进城后有的也发出了嫩芽,但那是假活,是大树动用自身的营养吐出的最后新枝。三年后,大树必死。专家说,树越老,适应力越差,移栽后越容易死亡。 为此,国家林业局和市林业局近日出台了大树移植的新规定,即《关于规范树木采挖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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